2021年1月22日上午,省藥監局召開冬春時期暨兩會期間醫療器械防疫產品監督檢查工作推進會。會議的主要任務是,貫徹落實國家藥監局關于做好秋冬常態化疫情防控的部署要求,通報疫情防控醫療器械產品質量情況和監管工作情況,剖析存在的問題,研究部署冬春季及兩會期間全省防疫醫療器械產品質量監督檢查重點任務。省局黨組成員、副局長蘇其超同志出席會議,各省轄市、濟源示范區、省直管縣(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鄭州航空港經濟綜合實驗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省局監管分局分管醫療器械監管工作的局領導,及省醫療器械檢驗所、省食品藥品審評查驗中心和省食品藥品評價中心分管醫療器械工作的負責人參會。會上,省局向各地通報了2020年醫療器械防疫產品抽檢不合格相關情況,繼續安排“提升醫療器械質量降低產品不合格率專項整治工作”;并聽取了各地防疫用醫療器械監管工作情況。
蘇其超同志在會上強調了以下工作要求。一是認清嚴峻形勢,防止出現疫情防控醫療器械監管工作麻痹思想。強調全省醫療器械監管部門要以落實“四個最嚴”為根本導向,堅持慎終如始,切實筑牢思想防線,堅持底線思維和風險意識,時刻保持警惕,以更高的標準和要求推進監管工作,繼續高標準做好疫情防控醫療器械質量監管,全力以赴保障疫情防控醫療器械質量安全。二是整治風險隱患,努力提升疫情防控醫療器械產品質量降低不合格率。強調各級監管部門要樹立風險管理意識,結合目前正在開展的“提升醫療器械質量降低產品不合格率專項整治工作”,舉一反三,對抽檢不合格企業和檢查發現存在風險隱患的企業,立即采取風險控制措施,科學評估風險等級,啟動產品召回程序,深入查找問題原因,及時徹底整改到位。三是堅持重典治亂,倒逼企業切實落實產品質量安全主體責任。加強日常檢查和輪回巡查,督促企業在生產過程管理、質量檢驗、產品標識等方面落實主體責任,防止不合格產品流入市場;加強經營和使用環節監督檢查,督促經營企業切實落實進貨查驗制度,督促使用單位健全管理制度,落實使用防疫用醫療器械前的檢查核對制度;不斷加大抽檢力度,增加“五大類產品”的抽檢頻次,發現抽檢不合格產品,立即采取監管措施;加強不良事件監測,及時對不良事件分析研判,做好上報和處置工作;嚴懲重處違法違規行為,對生產經營假劣醫療器械必須利劍高懸、重拳出擊,強化行刑銜接,落實“處罰到人”要求,公開曝光典型案例,不斷增強執法震懾力,始終保持嚴懲重處高壓態勢,對違法違規企業采取最嚴厲的懲處措施。
召開會議的同時,省局已于1月20日派出5個檢查組對全省近70家重點防疫醫療器械生產企業開展監督檢查,保障冬春時期及兩會期間醫療器械防疫產品質量安全。
商會微信公眾號
掃描二維碼關注